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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單元由張淵智發出
標題:台灣反避稅條款對企業OBU投資架構之影響
作者:張淵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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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章 前 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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藉由本課程的分析,可讓您瞭解兩岸雙邊租稅協議與反避稅執行之後,對台商的稅賦與投資架構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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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章 內 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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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課程時間:2017年11月22日﹝星期三﹞ 15:30-17:30 •活動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8號10樓之3 •交通資訊:捷運忠孝敦化站5號出口 •報名專線:(02)2721-6880 劉小姐 / fax:(02)2721-6887
課程大綱: 一、台灣反避稅措施對企業投資架構的影響 (一)所得稅法43之1條:反非常規移轉訂價 (二)所得稅法43之2條:反資本弱化 (三)所得稅法43之3條:受控外國公司所得制度 (四)所得稅法43之4條:實際管理處所認定收益
二、法人反避稅衝擊的自我檢視模式 (一)實際管理處所(PEM)的定義 (二)法人受控公司制度(CFC)的規範 三、反避稅對企業海外投資架構的影響 (一)對大陸投資的架構 1.企業轉投資大陸架構的調整決策 2.所得稅法43之4(PEM)與兩岸雙邊租稅協議的關係 3.雙邊租稅協議對兩岸重複課稅的排除 (二)對海外投資的架構-非大陸地區 1.企業轉投資非大陸地區架構的調整決策 2.所得稅法43之4實際管理處所的影響 3.所得稅法43之3受控公司制度的補位 四、CRS常態回報機制的影響 (一)何謂CRS機制? (二)CRS機制對境外公司與OBU操作的影響 (三)CRS與反避稅條款之間的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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